當今中國器樂合奏除現代中樂團外,大致可分為五類(四項傳統類別及一項現代類別):絲竹樂、吹打樂/鼓吹樂、鑼鼓樂、弦索樂、(胡琴/中國彈撥樂器)齊奏。此分類主要以其樂器組合及音樂織體作識別,當中四傳統類又以個別曲目、演奏風格及整體音色,彰顯其獨特文化及音樂特色。
中國器樂合奏源於古代宮廷音樂、儀禮音樂及節慶音樂,配器大多受演奏場合、美學及社會功能等因素影響,音樂織體以支聲複調為主。就規模而言,除個別古代宮廷音樂樂種及現代中樂團外,中國器樂合奏少用眾多樂手。另外,屬傳統俗樂範疇的中國器樂合奏,地方色彩較濃,樂器選擇及運用亦較多變化。
縱使西方音樂早於清朝期間由傳教士傳入,其對中國器樂合奏的影響卻始見於二十世紀初期。民族主義思潮激發不少受西方音樂「啟蒙」的華人音樂家及音樂教育家對傳統音樂作出批判及改革。西方記譜法的迅速普及促使寫譜創作及按譜演奏成為常態。功能和聲、十二平均律等西方音樂元素及大提琴、定音鼓等西洋樂器,則成為現代中樂團(又稱華樂團、民族樂團、或國樂團)確立其民族風格的重要音樂元素。中國樂器分類漸以基本演奏法(吹、拉、彈、打)及音域(高音、中音、低音)為本,取代以物料及音色為前提的傳統「八音」分類法。前蘇聯時期的巴拉萊卡琴齊奏亦啟發不少二十世紀中期活躍於中國大陸的「音樂工作者」組織、參與及延續胡琴齊奏及中國彈撥樂器齊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