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火龍習俗流變

龍作為中國具代表性的神獸,由古代起一直被人們信仰並祭拜著。揮舞龍形作祭祀的舞龍文化源遠流長,至少在漢代已有文獻記錄舞龍祈雨的儀式。清代《衡山縣志》載:「正月舞龍燈,謂之敬龍神於以祈福禳災,或為親求壽,或為子求名,患病者求痊可,無子者求似續;五月閒祭龍王雷祖,祈雨禳災,賽神王以祈康阜禳;沴疫舞火龍於田閒,以除諸蟲之為苗害者,亦即秉畀炎火之意。」具體提出了在不同時節,為不同目的而辦的舞龍祭祀,當中更見時人在遇上災病時,會舞火龍以驅蟲疫。民國時期《民國新修合川縣志》亦描寫了當地居民在元宵夜舞火龍的盛況,「謂此可以驅疫」。而中秋節舞火龍,按清代康熙時期至民初的地方文獻所述,原是兒童的節慶活動,兒童縛草插香,紮成火龍揮舞,以此為樂。

吳友如、張奇明:《點石齋畫報:大可堂版》(第八冊)光緒十七年辛卯三月中旬至光緒十八年壬辰正月上旬1891年4月至1892年2月,(上海:上海画报出版社,2001年),頁76。

舞龍文化分佈地域甚廣,中國各地的舞龍(官方稱「龍舞」)活動大多作為「傳統舞蹈」項目,部分則作為「民俗」項目(如「中秋節-大坑舞火龍」)獲分批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其中,2011年,香港中秋節(大坑舞火龍)更作為「民俗」項目被列入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舞龍何益〉,《香港華字日報》,1910年9月20日。
〈慶祝英皇銀禧 巡遊景色總動員〉,《天光報》,1935年5月6日。

有關香港中秋舞龍的記載,最早見於1910年《香港華字日報》。據傳1880年大坑曾發生瘟疫,後來村中父老獲菩薩報夢,指示村民連舞火龍三日,即可驅邪接福,結果瘟疫瞬即消失,村民從此便於每年中秋節前後三天大舞火龍。薄扶林村舞火龍的起源相近,傳說源於19世紀末當地發生了一場瘟疫,當時村民相信香火能驅除瘟疫,而龍又是祥瑞的象徵,故火龍巡遊有淨化全村的作用。2017年,大坑與薄扶林中秋節舞火龍活動並列入首批《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