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關公佈,廿日實行新辦法,港澳客攜帶食品,不能超過廿公斤,攜帶食品一半免稅,油糖只能帶兩公斤,小件郵包,內地收件人每月限收取一次。委托代運,收件人每月可收二十公斤,必須由委托中旅社代運的商號辦理。華僑自攜或郵遞食品也有新規定

主題詞: 中國、僑匯與投資、總類
文章種類: 新聞及文章
刊名: 大公報 (香港)
出版地: 香港
刊登日期: 1963年1月12日
原刊語言: 繁體中文
涉及媒體: 沒有紀錄
涉及人物: 沒有紀錄
涉及機構: 沒有紀錄
內容摘要: 沒有紀錄
紀錄編號: NCC-025548
引用此記錄:
大公報 (香港) (1963)。《深圳海關公佈,廿日實行新辦法,港澳客攜帶食品,不能超過廿公斤,攜帶食品一半免稅,油糖只能帶兩公斤,小件郵包,內地收件人每月限收取一次。委托代運,收件人每月可收二十公斤,必須由委托中旅社代運的商號辦理。華僑自攜或郵遞食品也有新規定》。線上檢索日期:2024年08月01日。《華人剪報資料庫》。香港:香港浸會大學圖書館。網址: https://digital.lib.hkbu.edu.hk/newsclipping/record.php?ids=NCC-025548&language=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