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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唱陶俑

創造時間

東漢


基本說明

這件說唱俑1963 年出土,通高66.5釐米,灰陶,捏塑 [1]。陶俑形象滑稽,上身赤裸,垂乳突腹,下身穿著的淺襠長褲僅能兜住撅起的肥腴臀部的下半部,搖搖欲墜;陶俑的動作誇張,聳肩撅臀,脖子向前伸出;臉上表情豐富,擠眉弄眼,嘴巴歪斜,舌頭向上甚至要舔到鼻子,額頭的皺紋也應景的皺起幾道褶子;搭配上手上欲敲的扁平鼓,可以想像當時這說唱藝人定是講到極精彩之處。製作手法看似粗糙,卻將說唱藝人的表演情況體現的活靈活現,體現了製作者高超的技藝。值得注意的是,此陶俑的身材極不符合比例,製作者為將滑稽效果放大,拉長了上身的比例,令人忍俊不禁,匠心獨具。

俑,就是偶人,東漢大儒鄭玄於《禮記》檀弓篇的註釋便指出「俑,偶人也,有面目,機發,似於生人。」[2] 是中國古代喪葬中使用的一種隨葬品,也是人殉的替代品。這件東漢說唱俑便是這高潮時期的產物,製作技藝優良,亦極具時代特色。

這件陶俑描述了東漢時期說唱藝人表演的場景。漢代時,表演樂舞百戲的藝人稱為俳優和倡優。《漢書·霍光傳》有「擊鼓歌吹作俳倡」之語,唐人顏師古的註釋指出「俳優,諧戲也。」[3] 由此可知,俳優便是東漢時的搞笑藝人,也可說是中國最早的說唱說書藝人,也不怪其形象如此滑稽。表演的內容逗趣兒,自身形象也不在話下。


歷史意義

俳優的表演在兩漢時盛極一時,這些從相關典籍中的描述中就可以證明。但由於俳優的地位低下,除了宮中一些受寵的俳優如優孟,郭舍人等的行為得以被記錄在冊外,市井的俳優表演情況就缺乏典籍記錄。陶俑作為陪葬品,被埋在地下兩千多年,並未受社會活動影響,保持完整;而且由於視死如生的思想影響,陪葬品的內容追求的正是如實的反映了當時的生活。所以透過研究這生動的實物資料,配合墓中其他相關陪葬品,我們對東漢時期的俳優的表演情況、當時的平民生活娛樂、雜技藝術都可以有更形象、全面的瞭解。例如,此陶俑在表演時誇張的動作、表情,以及其手上的鼓,可以推斷其表演形式是以說、唱,甚至演,三者結合的表演方式。

不僅如此,陶俑自春秋開始發展,至清朝才真正衰亡,幾乎出現於整個中國古代。期間受不同朝代的社會風氣、審美情趣及生產方式影響,其外形也隨之轉變,具有時代特色。作為雕塑的一種,研究不同時代的陶俑對瞭解中國雕塑的發展也有幫助。例如,對比秦俑和東漢俑,前者崇尚寫實,手法精細嚴謹,務求如實的重現真人形象,猶以兵馬俑聞名;而後者追求神似,僅以簡單的線條將輪廓勾勒出,豪邁大氣,又由於國情不似秦朝般好戰,安定繁荣,使這時期的陶俑在技藝和類型上都有很大發展,對當時各階層的人物形象皆有涉獵。作為陪葬品只求意到,捉其氣韵,形狀也大大縮小。當中猶以說唱俑聞名,這件便是當中精品。

除了作為雕塑發展的實證外,俑也反映了當時的社會風氣。陪葬品其實就是人們慾望的延續,希望在世時的享受也能延續到地下。又以秦俑和東漢俑做例子,前者多以軍隊的形式出現,士兵和戰車馬列隊出現,反映當時社會對武力的看重,但多是有權有錢有地位的人才能維持這樣的出行儀仗,所以兵馬俑在當時上流社會的墓中才會出現。東漢時期,政府對婚喪嫁娶的禮儀訂立了一套標準,將其推而廣之,上至達官貴人,下至平民百姓的墓中都出現了陶俑的痕跡。此時社會穩定發展,娛樂事業很受歡迎,所以東漢的墓室中有關休閒娛樂的陪葬品增多,例如這說唱俑。


相關史料説明

陶俑的最初價值是代替活人隨葬死者,使死者在「另一世界」也可以享受和生前一樣的生活。但由於陶俑在歷史和藝術上的價值,人們將其視為史料來研究,視為藝術品來觀賞,也不能它最初的功用和目的。古代視死如生的思想根深蒂固,殉葬之說因此出現。奴隸制時期便有以人為殉的情況,但此舉令奴隸消耗過快,而且殺生以送死的行為與道德不服,人殉在商代終被禁止。但視死如生的思想並未消失,俑就是替代人做為陪葬品。最開始的俑是以稻草紮成,陶俑至春秋時代便出現。往後,還有很多不同材質的俑,如玉俑,木俑等,但終究陶俑因其價格低及保存時間久最為普及。

漢代時國家以「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理念治理天下,孝的重要性得到極力推廣。朝廷以儒家經典擬定了喪葬禮節,陶俑作為陪葬品被制度化和法令化。 《潛夫論》浮潛篇中提及「今京師貴戚,郡縣豪家,生不極養,死乃崇喪……多埋珍寶,偶人,車馬。」[4] 當時的人為了表現自己的孝順及道德,將孝體現在父母的喪葬禮儀上,陪葬品的規格比較上。厚葬之風得到普及,無論貴族社會,還是普通百姓,陶俑的需求大增,並藉此得以快速發展,達到其發展過程中的第一個高潮。而且由於社會繁榮安定,陶俑的設計內容得以拓闊,包含各類娛樂生活,終於使地位低下的俳優陶俑得以發展。


延伸研究用途

始作俑者這個成語出自於《孟子•梁惠王上》中老子的一句話「始作俑者,其無後乎。 」當中的俑,指的便是陶俑。俑是人殉的替代品,老子這句話的意思是指責即使以陶俑代替人殉,也違背了仁愛的原則,因為背後的思想其實並沒有改變,使用陶俑的目的還是要代替那些努力去侍奉上流社會的人,想出這個主意的人後代是不會興旺的。

但筆者認為,老子的說法其實過於極端。以俑代人殉葬,背後的思想雖無改變,但這想法卻拯救了許多當時極可能成為陪葬品的奴隸和罪犯,也算美事一件。而且,俑的出現,不僅保存了人命,還滿足了當時上流社會的慾望,也是一種平衡。但無論何等美事,過於極端也會成了壞事一件。例如在漢代時,人們為盡孝道,極盡所能的以最大規格殉葬,死的人倒是死的風光,活的人卻家徒四壁,未免本末倒置。總的來說,俑的發明者還是該記一功,畢竟此發明增加了人們對古代生活的了解,也為中國的藝術發展提出了另一種出路。


主要參考資料

曹者祉,孙秉根著 《中国古代俑》,(上海文化出版社,1996 年9 月),p.118-120
熊寥 著,《中國陶瓷與中國文化》,(浙江美術出版社,1991 年6月),p.344-363
昝風华 著,《漢代風俗文化與漢代文學》,(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9 年10 月),p.304-305,171-187
李少林 著,《中华文化大觀—漢代文化大觀》,(內蒙古人民出版社,2006年4 月),p.185-196
國立歷史博物館編輯委員會 著,《陶俑:泥塑的永恆藝術》,(台北:國立
歷史博物館,1988 年) p.5-15
楊樹達 著,《漢代婚喪禮俗考》,(上海文藝出版社,1988 年10 月),p.123-131
王決等 著,《中國相聲史》,(北京燕山出版社,1995 年6 月),p.3-18
呼林貴 劉恒武 著,《替代殉葬的隨葬品--中國古代陶俑藝術》,(四川教育出版社,1998 年7 月),p.57-139


注腳

[1] 曹者祉,孙秉根著 《中国古代俑》,(上海文化出版社,1996 年9 月),p.118-120
[2] 國立歷史博物館編輯委員會 著,《陶俑:泥塑的永恆藝術》,(台北:國立歷史博物館,1988 年) p.5-15
[3] 昝風华 著,《漢代風俗文化與漢代文學》,(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9 年10 月),p.304-305,171-187
[4] 楊樹達 著,《漢代婚喪禮俗考》,(上海文藝出版社,1988 年10 月),p.123-131


資料收集及撰寫 : 余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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