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染杜鵑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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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南國底香港之夜顯得特別繁榮。
XX企業公司總經理黃蔭,正在一家酒樓宴客,突然一個自稱姓李的青年來找他,經過茶房跟他通傳,黄蔭立刻走出來。
樓梯轉角的暗處,站着一個青年,篷長的頭髮,殘破的衣衫,黃蔭仔細的辨認,才知道是老朋友李子超的兒子李明。
李子超在三年前已經死了,死的原因是因爲戰後金融動蕩,他半生在上海所積聚的事業一掃淸光,因他剌激過甚而死。
李明說明父親死後,幾年來奮鬥一事無成,現在流浪來港,特來找他帮忙。總算黃蔭沒有忘舊,資助了幾百塊錢,還答應在公司代謀一職,叫他明天來見,這時,一個女人跑來,叫黃蔭囘去,因爲客人等得久了,黄蔭給她介紹李明,李明知道這個女人叫做陳太。
陳太的打扮,那麼地美麗,那麼地高貴,使李明特別感覺自己寒酸,恐怕有失黄蔭體面,不敢久留,向陳太循例點了點頭,匆匆的走了。
第二天,XX公司開股東會議,陳太在席上指責着經理陳超處事不當,陳太是公司的大股東,也是公司的董事長,很有權力,總理黄蔭知道她和陳超向來不睦,從旁調解,這時李明又來找他。
黃蔭接見李明,李明今天和昨天完全不同了,畢挺的西裝,格外顯得儀表非凡,公司一時沒有好的位置,黃蔭祗好替他安排了一個小小的職位,叫他明天照面,李明很恭敬地向她招呼,別了出去,陳太望着他的背影,有點奇異之感,覺得今天所見的李明和昨晚所見的完全不同了。
李明天天做着了刻板的工作,非常苦悶,一夕,公餘出外散悶,正値大雨,恰巧陳太乘車歸家,看見李明在屋簷下避雨,故停下車來,想載他到目的地,但李明沒有一定的去處,陳太就請他一同囘到家裡。
李明到了陳太的家,最先是陳太問及他的家况,後來從廳堂的一張老人遺像說起,李明也明白陳太的身世,陳太是嫁給這個老人做繼室的,三年前這個老人已經死了,他推想這位年靑寡婦現在的權勢,可能與遺像的老人有關的。
雨下得很大,他們坐在火爐邊喝酒,談得起勁了,酒越喝越多,談得投機了,話越說越長;這溫暖,使大家青春之火都燃起來了,那時大雨滂沱,雷電交作,陳太最怕雷聲的,雷一鳴,陳太就叫起來,由於此,李明無形中做了護花使者,刹那間,竟與陳太突然擁吻起來,這一吻不知是甜是酸,總之吻後陳太突然跑進房間去,李明不知怎的,也隨着她走進房間來,陳太背着他一言不發,李明忽然覺得自己有點不對,立卽叩要走了,可是陳太沒有答應他走,祗是囘過來默默地對着他,李明給她充滿了熱的眼睛迷惑着,不期然二人又緊緊的擁抱起來,吻起來,這一吻比剛才的熱烈得多了。
經過這一段巧合奇緣之後,李明默想着昨晚的奇遇,很容易顯出今天的神態有點異樣了,就是工作方面,也常常發生錯誤,同事們也覺得很奇怪。
突來一個電話是李明的,李明認得是陳太的聲音,陳太問候他,還說已經替他安排好晚上的娛樂節目,最後問黃總經理囘來沒有,恰巧黃蔭推門進來,接聽了電話,不知陳太在說些什麽,祗見黃蔭面有難色,嘴裡總是一一的答應着。
陳超和陳太雖然是叔嫂,但彼此的意見是相左的,有一次會議,爲了澳門的分行虧本,陳超提出把這機構結束,但陳太極力反對,結果陳太的理由充份,而且她又是公司的董事長,好容易把陳超打倒,而陳太的主要目的,却想把陳超調到澳門分行去,好讓她跟李明的來往和關係,不受陳超的干涉,結果,陳太這一願望竟然實行了。陳超的遺缺則擢升李明充任。
從此,李明由一名小職員,搖身一變,做了副經理之職,大權在手,地位僅次黃蔭而已。
李明接任經理了,但他所以能夠做了這個經理的内幕沒有一個人不知道,有人佩服他手段高强,有人羨慕他艷福不淺,因爲這個年輕、貌美、多錢而又能幹的小孀婦陳太,想淘古井的人多着呢。所以李明毎次碰見了同事或朋友,無不向他恭維,說一大堆艷羡的話,但每一個人說話的時候,總含着點神秘的笑容,李明不覺得這是恭維,反而覺得這是諷剌。
他在公司的經理權力不是很大,每逢較大的事情,總要聽命於陳太,他每次囘到陳太的家裡,僕人們也似乎看着陳太的面上才奉承他,這一切的一切,使他的精神受到很大的威脅。
這一切的不安,因爲他和陳太沒有正式名義,李明打定主意,决要和陳太結婚,可是陳太對這問題,非常冷落,她認爲男女之間只要眞誠相愛,不一定要有結婚形式的。
李明覺得很出奇,一個女人不願意和心愛的男人結婚,是沒有理由的,他漸漸地想到陳太壞的地方,最後想到她或者是個風流寡婦,由此,他責罵陳太一頓,還憤怒地跑出去。
李明漫無目的地在街頭流蕩着,忽然聽得一陣很熟耳的歌音,他循着那幽怨的歌聲走過去,發覺是由一個歌壇播送出來的。由這歌聲他憶起了六年前的往事來了。這是抗戰的時期,他和美麗的小芬正是一雙美滿的情侶,白天和小芬在海灘逐浪花,晚上和小芬在山野看流星,這歌是常常聽見她唱的,李明越想越像是小芬唱的,索性走上去看個究竟,果然,就此和小芬重逢了。大家喜歡得說不出話來。
小芬帶李明囘家,他們在一個狹窄的房子裡互訴離情,說出桂柳疏散,他們分手後的一切。
李明知道小芬從前愛唱歌是舒情的,現在却以賣歌爲活,小芬得有一件事不向李明說出,可是李明現在的環境怎能向小芬盡訴,祗說在XX公司當經理,叫小芬要見他的時候打電話來約他就行了。
李明自和小芬重逢後,暇時便和小芬囘復以前的生活,但這事不能給陳太知道的,行動不免有點詭秘,陳太漸漸發生懷疑,於是二人常生口角。
李明覺得這個環境太惡劣了,决定和小芬結婚,然後高飛遠走,到別的地方去。但手裡沒有較大的錢,今後的生活難以解决,便挪用公欵,作私人的黄金買賣,不幸失手,債主臨門,幸得陳太替代認脹,這才渡過難關,陳太問他何以要營私舞弊,他自然不肯說出,陳太加緊注意他的行動,不久從她的閨友何太口中知道小芬的所在地,便與何太同往找小芬理論,相見時,陳太自認是李明的愛人,痛罵小芬一蜩,何太還把小芬打傷。
小芬遭陳太侮辱後,傷心極了,她本來身懷六甲的,在與何大糾纏時,傷及腹部,因此竟吿流產,及後爲人發覺送進醫院救治,惟其生命已奄奄一息了。
一連串的惡耗,把李明剌激得有點瘋了,根據小芬的遺言,他知道小芬之死是由陳太造成的,他向陳太交涉,二人爭持得很利害,他罵陳太是蕩婦⋯⋯毒婦。
陳太是一個非常利害的女人,那肯受李明的侮辱,於是反唇相稽,由是大大爭執起來,李明此時已經沒有理智了,他祗知自己身敗名裂,是陳太一手做成,他失掉小芬之愛,小芬因流產而死,也是由陳太所賜的,有了這種種關係,李明下意識跟陳太並無兩立的餘地,在兇性發作時,陳太就死在李明之手了。
命案發生之後,陳家的僕人立刻召警,把陳家包圍,李明從天台躍下,頓卽斃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