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爲什麼寫「長巷」?
沙千夢
兩年以前,我在亞洲出版,出版了我的短篇小說集「長巷」。其中包括有十二個故事:「不脫大衣的少女」「怨魂」「女詩人文珠」「手帕交」「二哥」「泥枷」「試驗離婚」「父女之情」「艱難的路」「永田鶴夫之死」「母親與番茄」「長卷」。
亞洲影業公司選了其中「長巷」的一篇,拍成了電影。而這一篇,作者自己對它是不十分滿意的。可是亞洲影業公司的各位先生們都賞識了它,直到現在,畢竟使他們的推動成爲事實。我不能不信異於客觀者的目光,而「長巷」這個故事,終於要獻醜在觀衆之前了。
若不是這片的導演和演員好,我眞不知更要如何愧對觀衆。現在,我且把我對「長巷」的寫作動機提出來說一說,算是對觀衆作一個交待,以彌補我對這篇作品的不滿的不安。
很奇怪的,「重男輕女」這早已失去了時代背景的封建落後思想,到現在還濃重地彌漫在我們的民族中。許多悲劇由此而起,實在是無謂的。這樣的思想我們不應再有了,這便是我寫「長巷」的動機。而其中的故事也是採取眞正的事實,並不是我虛構的。
我保證在這世上眞有拋棄了可愛的女兒而易以育嬰堂的男孩的,我更保證天下也有許許多多兒子,不及女兒的能使父母得到安慰,我相信觀衆會同意我的看法。
如果說我對「長巷」這個短篇還有一點喜愛的話,那就是結尾的一段:我深信,人性總有它光輝的一面,眞摯的愛心是能够互相感通的。因此漢梁寧願不把找到了的女兒據爲私有,也就不算稀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