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度山復仇記
沿着法國鄉村的邊境,一輛列車正蜿蜓着駛向馬賽而去。時候是一八六八年,列車顚頓不已,雖然是頭等的乘客,也感到相當的不痛快。但年靑的愛們但丁醫生却不感覺怎樣,他望着坐在他身旁的他的管理人杜和教授,想念着他不久便可以得到的一筆大遺產。
原來他不是別人,正是幾度山伯爵的第三代姪孫,他的叔祖幾度山爵士是有名的富翁。幾度山伯爵臨死時,把財產交託杜和教授管理,吩咐等到愛門但丁到了成年時候,才可以把財產交他。
當但丁聽到了這意外的消息時,他對看杜和教授有點抱怨地說道:『這年頭我捱盡苦頭,毎星期祗賺到十司令,你這秘密何以保守了二十年呢?』杜和教授道:『依照第一代幾度山爵士的意見,在你得到這筆財產之前,你必須認識金錢的價値啊。』
這時候,但丁又在想念着將來怎樣運用他的財產,他認爲建築一間貧民醫院是刻不容緩的。突然,火車像碰了甚一麽的簸動了下,頭上的行李也跌掉下來。但丁聽到了女人的一下呼叫聲音,循聲而去,他發見一個美麗絕世的女人弄傷了足踝,他便憑着他的醫學常識替她醫治。那女人對他很是感謝,並吿訴他說她的名字叫安琪拉。可是,她同行有個較年長的婦人,名字叫比杜女士,對他却不大信任。
幾個鐘頭之後,杜和教授帶着但丁到了馬賽法庭,在法官拉佛面前把幾度山爵士親筆寫的遺囑交出來,耍求讓但丁接受那遺產。可是,出乎他們的意料,安琪拉也在法庭之上,她的管理人奄美路也拿出一張幾度山爵士的遺囑出來,說她才是合法的承繼人。杜和教授據理力爭,但法官拉佛偏袒奄美路,警官亨利指杜和與但丁行騙,把二人收禁入獄。
原來這是銀行長奄美路,法官拉佛以及警察局長亨利三人的陰謀,打算奪得了財產後,由奄美路作主,把安琪拉嫁給亨利,三人便可瓜分那份豐富的財產了。
他們第一步毒辣手段是把杜和教授暗殺了,說他畏罪自盡。同時因為有個名叫布里騷的死囚死了,他們便當但丁為布里騷,把他放逐到魔島去。魔島是法國人處置囚犯的人間地獄,到那裏去的人是絕對沒有生還的。
但丁在魔島的牢獄裏嘗盡了痛苦,他認識了另一個叫邦比路的囚犯,從前是舞台上的演員,因為組織共和黨犯罪被放逐到這裏來。
一天,眾囚犯被解到郊外去作苦工,但丁一眼看見了有一株毒性的蘭花,他知道當地流行着一種傳染極易的黑死症,假如飲了這種蘭花的液汁,面部立即浮腫,與真正的黑死症無異。結果他與邦比路一齊飲了那種蘭花液汁,獄卒果然以為他二人害着黑死症,怕他們死在獄裏會傳染,便把二人放在一隻小舟之上,讓他們漂流到別處去死。不料這樣竟然中了但丁的妙計,他和邦比路竟然逃出生天,返回馬賽來了。
邦比路先帶但丁隱藏在奧狄安戲院裏,但丁星夜去見安琪拉,先刧奪了她的珠寶,把她綑在椅上。第二天,他又化裝成一個駝背的老人,去見亨利,洩漏着但丁已經回來報仇的消息,使亨利大為吃驚。但丁並用這妙計把法官拉佛引誘到一個古堡去,然後現出他的廬山真面目。拉佛說明了三人的合謀,但丁迫他用書面簽字承認他們的詭計,不料拉佛因受驚過度,竟因心臟病死了。但是從他的說話,但丁知道了安琪拉對那陰謀絕不知情,不覺大為欣慰。
但丁又散播謠言,說奄美路的銀行作敝,存款的民眾不約而同的趕到銀行去索取存疑。但丁化裝政府核數員,到銀行去把真面目讓奄美路看見。這時候外面的民眾正汹湧着破門而入,奄美路作惡多端,卒於自殺。
三個仇人已經解決了兩個,最後應付亨利的辦法,是叫邦比路施行苦肉計,假作落網。亨利迫他說出但丁藏匿的地點,邦比路初時假作不肯說明。其後又假作捱不過苦刑,無可奈何的帶他到戲院舞台上去找。到了目的地,但丁果然不經意似的從地窖裏出來,給享利用鎗指着。邦比路出其不意的打跌了亨利的手槍,霎時電燈放亮,全院坐滿了共和黨的民眾,一同指証着亨利的暴行,要把他拉到斷頭台去。
安琪拉到來說別,但丁告訴她奄美路原是她的生父,自幼把她交給別人撫養,準備日後利用她的名義來奪取遺產。但丁又說她本來是清白的,現在他是第三代的幾度山伯爵,決意懇求她作為他的伯爵夫人呢。
關於「幾度山復仇記」三事
敬重老前輩
亨利史提芬遜從事戲劇事業已經五十年了,可以說是銀幕上最老演員之一,在「幾度山復仇記」開拍的第一天,他與魯意士希活同場,希活送他一個煙斗,煙斗上面刻着對他致謝的句語。
原來多年前當魯意士希活第一次上銀幕,拍演「情燄」一片時,恰巧第一天也是與亨利史提芬遜同場,亨利當時教他許多演戲的技術,使他一直感激着。
四十磅服裝
爲了劇情需要化裝爲一個駐背偵探,魯意士希活極力倣摹當年郞陳利在『鐘樓駝俠」裏的扮相。演這塲戲,他要穿上一件四十磅重的服裝,使他感到非常累贅,但是爲了盡忠於藝術,他却一無怨言。
標準納粹黨
性格演員勒域當拿夫,是在維也納出生以及長成的,他原是當地的戲劇導師。第二次大戰中,他盡量利用戲劇來作反納粹的宣傳,演了許多戲都由他扮演納粹人,形容畢肖。德軍進入維也納時,他險遭毒手,幸而逃脫得快。他的影片到過香港的有『納粹餘孽』The Master Race,不用說他演的就是納粹人。現在『幾度山復仇記』裏演法官,是片裏三大歹角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