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見人愛的
張小燕
張小燕從台灣飛到香港,應電懋公司之約,與葛蘭雷震同演「姊妹花」。這個著名的小明星,星光却份外光亮,在記者招待會上,一舉一動,都令人有好感。不錯,她眞是人見人愛,凡是和她相處過的人,都說小燕眞可愛,她天眞活潑,從不討厭惹氣 ,對人彬彬有禮,不會矯揉造作,說話想到就講,居然通情達理,再有一樣最大的好處,就是逢人就叫伯伯叔叔,阿姨姊姊,少孩子嘴甜,毋怪得女明星們個個都說小燕眞好,男明星們都大破慳囊,請小燕吃雪糕。說起小燕的從影歷史,不長也不短,有三四年那麽多,得最佳童星獎二次。小燕說:媽媽說一個人最不好驕傲,所以不許我在人前提到得獎的事。她是一個聽話的孩子,小燕的父母順從女兒意志,讓她學習舞蹈,參加電影工作,小燕也乖乖地順從父母,在沒有戲拍的時候,揹了書包上學,戯忙的時候,每天也至少抽點時間來温習,攷試從不落後。小燕在台灣有一個可愛的家,父親身居要職,母親善理家務,家中堆滿了小燕心愛的東西,還養了二隻狗,所以小燕說:香港雖然好,但我老惦念着家,我希望我能常常來香港拍片,會見許多愛我的人,却不希望長住這里,因爲我愛我的家。「姊妹花」完成後她就離港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