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霧又像花 電映故事
台灣高雄某大飯店總經理高賓公務赴屏東,遇鄕女亞玉乘車同返高雄。
亞玉投靠姐姐,惟姐夫失業多時,兒女成群,生活困難,亞玉不便久留,積極外出求職,某晚,適大飯店樓上夜總會演出巨型古典歌劇「嫦娥奔月」,亞玉欲入飯店觀賞歌舞被拒,高賓得知乃免費招持參觀。
舞劇導演於文發現亞玉頗具藝術天才,經高賓推薦入選該歌舞團參加表演,亞玉喜極欲狂。
高賓妻琵琶別抱,藉故要求離婚,並苛索巨額詹養費,高賓雖位居總座,但一向廉潔自持,無多積蓄,乃勉强付欵十萬元,高太迫高賓以唯一之房產過戶,高賓自嘆相識恨晚,默然從命,高太騙取房契與他人雙飛國外,一去無踪。
有商人邀于文執導「嫦娥奔月」之影片,高賓投資廿萬助陣,有意栽培亞玉躍登銀幕,不料該片拍成後,以陳義過深曲高寡和,觀衆寥寥無幾,高賓所投資本盡付東流,同時並拿用公欵供應劇務費致使辛苦十餘年之服務成績一筆勾銷,高本人自慚形穢,乃向董事長提出辭呈,雖經董事長多方慰留,高賓執坳不允稍然而去。
亞玉之於高賓,芳心早許矣,惟自念縣殊不敢形之於表,及高賓出走,于文吿明其投資眞相,亞玉感激由衷,不能自持,乃跟隨于文由南而北萬里追尋,大都小鎭街頭巷尾,往返奔馳,情之所鍾,不以爲苦。
某日,于文、亞玉至台北綠島飯店留宿,高賓正應聘爲該飯店經理顧問,見二人同進出,誤以爲于文亞玉戀愛成熟,乃避之他去,以免觸景生情。
于文有友組織藍天歌舞團,邀二人入團,亞玉大展歌喉遠近轟動,不二月,儼然歌壇新后,惟外表歡顏内彈暗淚,芳心所繫流浪人高賓也。
高賓移欵之醜聞傳遍旅館業,四出求工盡享閉門羹,身心皆疲,萬念俱灰,逕入北投某妓女戶充淸潔工,其他同伴以高賓係斯文人,時相凌辱……